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智慧医院一体化诊疗平台建设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四川
发布时间:2026.06.01 12:10:32
基本信息
中标金额
27,80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
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业主电话
代理机构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电话
项目联系人
李骞
联系电话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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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2301

二、项目名称:智慧医院一体化诊疗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4层1409室 **,***,***.**元 93.0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16020300 C16020300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智慧医院一体化诊疗平台建设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西院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万春东路56号(东院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光华院区)以及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系统应具有高可用性,且不限制注册用户数和客户端访问数量限制。系统应实现负载均衡,保持系统运行稳定,要求数据传输网络畅通、快捷、安全、可扩展,确保数据不因意外情况丢失或损坏等 主体项目进度要求:第一阶段:供应商在开工之日起180天内完成核心业务系统(见采购清单要求)在西院区、东院区上线,实现新旧系统的平稳过渡切换,保障采购人业务稳定运行等 项目建成要求通过智慧服务分级评估三级,通过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级乙等,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六级,信息安全按等保2.0标准规范建设,项目核心系统要求通过等保三级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少闻、崔宇、刘登仕、欧德荣、吴永胜、李弘海(采购人代表)、彭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以下,费率*.*%;预算金额***-***万元,费率*.*%;***-****万元,费率*.**%。****万-****万,费率*.**%。不足****元,按****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计划备案号:********************[****]*****; *、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号。 *、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层C***

联系方式:李骞;***-********-****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骞

电话:***-********-****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