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报告》显示,数字经济具有高度发展驱动性,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指数与地区综合经济实力具有高度正相关性,数字经济对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驱动能力强劲。
从总指数结果来看,我国数字经济呈现梯次发展格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字经济发展指数分值集中在40—100之间,呈现3个梯队。第一梯队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10个地区,第二梯队包括河南、重庆、河北、贵州等12个地区,其余地区处于第三梯队。其中,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指数分值最高的3个地区分别是:北京(95.6)、广东(94.8)和上海(85.8)。
从区域间的总指数和分指数来看,东部地区大多处于第一梯队,无论是总指数还是分指数均高于全国平均值,数字经济整体发展较为全面。中部地区大多处于第二梯队,总指数、分指数处于全国平均值附近,内部发展较为均衡。西部地区在三个梯队中均有分布,川渝地区总指数相对领先。东北地区整体较其他地区有一定的差距。
与此同时,数字经济资本活力表现不均衡,2022年,数字经济企业交易事件超过23万件,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城市,仅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5地的交易事件数量就占全国的70%左右,其他各地区交易事件数量仅占1%左右,资本活跃度呈现地区分布不均衡的特征。
数字应用渗透生产生活全领域。我国数字化转型、5G应用、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数字政府等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数字经济不断渗透到生产和生活中。上海、广东、北京和江苏数字经济应用水平位于全国前列。
从数字生产和数字生活来看,江苏、山东、浙江、福建等地的数字生产指数显著高于数字生活指数,本地产业数字化基础较为雄厚;贵州、内蒙古、吉林、云南、广西等地的数字生活指数明显高于数字生产指数,本地互联网生活服务便捷、服务经济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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