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队
项目名称: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智慧城管信息化项目
标项一
标的名称:****年度视频监控租赁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视频监控租赁费用,共***路视频监控。
标项二
标的名称:****年度线路租赁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政务网VPN费用(*条线路+*条备用线路)。
标项三
标的名称:****年度系统安全及运维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云服务器安全防护以及接入设备的维保。
标项四
标的名称:****年度综合执法信息化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无线网接入线路租赁费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智慧城管信息化项目预算**.***万元,**标:****年度视频监控租赁项目(预算**.**万元):用于支付视频监控租赁费用,共***路视频监控;**标:****年度线路租赁项目(预算*.*万元):用于支付政务网VPN费用(*条线路+*条备用线路);**标:****年度系统安全及运维服务项目(预算**万元):用于支付我局云服务器安全防护以及接入设备的维保;**标:****年度综合执法信息化项目(预算*.***万元):用于支付无线网接入线路租赁费用。 因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均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承建并提供运维。信息系统使用的云服务器均有绍兴市数据局建设,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提供运维支持以及新大楼网络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承建。 以上情况符合浙财采监〔****〕*号文件要求中的第四条(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 因此,本项目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四马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茹丽萍,联系电话:1377734461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 系 人:蔡亮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号新泽大厦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沈灿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报告--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智慧城管信息化项目.pdf (***.*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