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中医医院智慧医疗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发布时间:2026.02.24 14:30:07
基本信息
招标预算
495000元
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业主名称
锦州市中医医院
业主电话
代理机构
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电话
项目联系人
金女士
联系电话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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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锦州市中医医院智慧医疗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2-24

  
项目概况

锦州市中医医院智慧医疗运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700-00517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医医院智慧医疗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5000
最高限价(元):495000
采购需求:查看

应用软件的日常维护

*.提供常驻现场的技术支持服务,负责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并保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处理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现有功能的BUG修复、功能改进等需求;

*.协助医院进行日常事件及问题处理,并将解决办法以书面文字形式形成书面告知医院相关负责人,共同完成更新配置。

*.对现有系统提供的接口服务的后续维护和故障处理。

*.医院提出的BUG修复和功能改进需求在*个工作日内完成。

*.每月进行集成平台软硬巡检,并提交巡检报告。

*.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时,提供现场应急处理服务,应急响应时间不超过 *.* 小时。

数据库系统的日常维护

对采购人所采用的数据库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主要包括:

*、稳定运行保障:每季度对数据库进行一次巡检服务,并向采购人提交数据库巡检 报告;保证数据库的正常工作,包括数据日志管理、安全巡视、数据备份、系统监控,确保数据库系统能承受不断增加的业务和数据压力,保证平台运行的高效、稳定及相对独立。

*、系统错误修复:数据库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错误,成交供应商需第一时间完成修复。

*、系统数据修复:数据库使用过程中,因用户误操作等原因导致的数据错误,成交供应商需查明原因并进行数据修复。

*、数据库空间扩容:调整优化数据库的存储空间,保证业务数据增长需求。

系统安全检查维护

*.为保障运行的安全稳定,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提供针对应用软件、 数据库等系统安全检查方案,包括日常安全检查及阶段安全检查,有明确、有效的工作流程,使系统运行进入良性运行状态。

*.执行日常安检并进行记录;日常检查要留有书面记录/电子版记录,定期 执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日常安检中的问题、隐患、解决结果以邮件方式及时报告 技术团队及院方;对非软件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向院方以书面文字形式形成书 面提出合理建议。

(注:具体以第三章 服务需求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4日23时59分至2026年03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的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如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请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代理机构不做线下提醒,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中医医院
地  址: 锦州市市府路91号
联系方式: 0416-3876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七段天山新苑1-7
联系方式: 0416-5026666
邮箱地址: lndc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科技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708812709000005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女士
电  话: 0416-502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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