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路灯智慧化节能改造能源托管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辽宁
发布时间:2026.06.24 11:30:34
基本信息
中标金额
32,630,000元
中标供应商
北京富润成照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业主电话
代理机构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电话
项目联系人
宾华、蒋衍、任洪建、刘峻佐
联系电话
公告正文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 开通即可查看完整信息。 点击开通
公告信息
 
鞍山市路灯智慧化节能改造能源托管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6-24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6-210300-06790

项目名称:鞍山市路灯智慧化节能改造能源托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富润成照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大兴区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荣华南路13号

中标(成交)金额:32,630,000(元)

评审总得分:87.2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包

服务类

名称:鞍山市路灯智慧化节能改造能源托管项目(C19070000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1)运维维护范围:本项目的运营维护范围为鞍山市市内,包括各城区内所有市管路灯相关用能设备设施(包括本次未改造的路灯)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具体内容为:市管路灯约4.8万盏、变压器400座、路灯线路长度约911.76km、远程监控系统485台等;外接电源设施不在运营维护范围内,但针对由外接电源供电的小区路灯,如收到居民反映照明故障,节能服务公司应根据市住建局的安排,及时进行故障排查与维修,确保路灯正常使用。具体详见附表10。在托管期间,节能服务公司负责提供本项目运维范围内所有路灯(包括本次未改造的路灯)的灯具、灯杆、单灯控制器、控制系统、变压器和线缆等相关用能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2)节能改造范围: 本项目在鞍山市各城区所辖范围内的道路和桥梁、隧道、广场、公园等场所实施路灯节能改造和智慧路灯建设,主要包括既有照明灯具及光源节能改造(更换LED)、路灯设施大修、路灯智慧控制系统改造、智慧路灯示范工程。具体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具体改造范围为准。

服务要求:1)节能服务公司负责项目改造的全部工作,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等费用,对托管项目的电费和运行管理及维护费用等进行承包。改造项目的投资规模由节能服务公司自行控制,托管期内的经济效益风险由节能服务公司自行承担。 2)现有设备全部归市住建局或相关政府机构所有,新增节能设备在能源托管期间归节能服务公司所有,市住建局或相关政府机构享有使用权,托管期结束且市住建局付清合同约定的所有款项后节能设备归市住建局或政府指定机构所有。 3)现有设备的维保及日常性维护等工作(不包括设备的大修)、新增节能设备的维保及日常性维护等工作在托管期间委托给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并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相应的维保费。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设备在托管期间的设备质量问题及维保工作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 4)在完成节能改造建设及调试后,节能服务公司应根据设定的节能目标在不影响市住建局的正常使用需求的情况下编制运行策略。市住建局应积极配合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路灯系统的节能运行。节能服务公司应配合市住建局对相关运维人员开展节能培训工作,保障路灯系统的高效运行,以保证节能量的实现。 5)节能服务公司应以全面节能为目标,结合项目使用功能情况现状,建立完善节能管理体系。 6)在托管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对所改造LED灯实行全面质量保证,在托管期内如所改造LED灯具有质量问题,节能服务公司负责以旧换新方式免费提供灯具并负责更换。 7)供能时间要求:按政府方要求准时开启、关闭路灯,在一个合同年度内累计有效照明总时长不少于4100小时,每日平均照明时间不低于11.24小时。 8)供能质量要求:详见项目运营维护约定。 我公司完全响应服务需求响应表中的全部内容

服务时间:依据《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本项目能源托管期为120个合同月。

服务标准:(1)节能改造标准: 1)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要求; 2)市住建局和节能服务公司对改造后的路灯照明情况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城市照明自动控制系统技术规范》(CJJT227-2014)等行业标准; 3)改造范围内路灯亮灯率应满足《城市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程》(CJJT261-2017)等行业标准,即道路照明主干道的亮灯率不应低于98%,次干道、支路与其它道路的亮灯率不应低于96%,以双方现场统计确认为准;部分无亮灯条件的路段,亮灯率由双方另行协商。 (2)运维服务标准: 在托管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应确保始终根据下列规定运营维护项目设施: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城市照明自动控制系统技术规范》(CJJT227-2014)、《城市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程》(CJJT261-2017、《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2—2015))以及《鞍山市路灯智慧化节能改造能源托管项目合同》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春红、赵戈、魏坤、方艳、周曦东、刘军、侯琳(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代理服务费:62000.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888号

联系方式:0412-8060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55

联系方式:024-231804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宾华、蒋衍、任洪建、刘峻佐

电      话:024-23180489-0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6.6.5终稿)鞍山市路灯智慧化节能改造能源托管项目-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富润成照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本国产品相关证明材料:本国产品相关证明1.pdf

2.本国产品相关证明材料:本国产品相关证明2.pdf

3.本国产品相关证明材料: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附件: